济宁:新建建筑鼓励使用太阳能热水器 应预留安装位置

日期:2020年12月12日
来源:本站原创
济宁:新建建筑鼓励使用太阳能热水器 应预留安装位置
近日,济宁市《“十三五”全民节能行动计划》出台,从节能产品推广到产业转型,全面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引导全民参与节能行动,确保“十三五”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17%、2020年能源消费增量控制在257万吨标准煤以内。“此次行动计划,将节能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将全面提高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效率,有效控制能源消耗总量。”市节能办相关负责人说。
居民节能有“任务”:鼓励大型超市开辟节能产品销售专区
家庭是社会的基础,也是能源消费的重要主体之一,尤其随着城镇化加快推进和人们生活水平持续提高,居民生活用能需求呈现刚性增长态势。此次《计划》将居民节能作为重要部分。
《计划》要求,提升全民节能意识,普及百姓日常生活节能小窍门和使用方法,介绍先进实用技术、科技成果,如选用和正确使用节能电器等,帮助广大居民掌握节能基本知识。同时,《计划》提出,用能产品是能源消费的重要载体,鼓励大型超市、龙头电商开辟节能产品销售专区,集中推进节能产品进家庭、节能设备进企业,通过强化认证标识等方式,引导消费者和企业选购高效节能产品和设备。
工业节能“有规划”:优化工业结构,挖掘节能潜能
一直以来,工业能源消费是能源消费的重点领域,如何提高能效、减少能耗,牵动着节能行动的“神经”。此次《计划》给出了工业节能路线以及具体目标,即:通过推动工业绿色转型升级,全面提高工业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洁化水平,“十三五”时期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20%,力争2020 年工业能源消费达到峰值,电力、建材、石化、化工、煤炭、纺织、造纸等重点耗能行业能效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一方面,推动工业结构优化升级,有效化解过剩产能,加强工业领域节能监察,依法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并探索从全生命周期推动工业节能,不断优化工业产品结构,推进产品生态设计,积极开发高附加值、低消耗、低排放产品。另一方面,贯彻强制性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在电解铝、水泥等行业落实阶梯电价和差别电价相关价格政策,定期开展能源审计、能效诊断,发掘节能潜力,推进工业能效提升。
建筑节能“有方向”:2020年,城镇新建建筑能效水平较2015 年提升20%
建筑作为节能的重点领域之一,建筑能耗具有能耗“锁定”效应,在我市能源消费中比重不断提升。此次《计划》明确,大力推广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太阳能光伏在建筑上的分布式应用,鼓励使用太阳能热水器、空气源热泵热水器,新建建筑应当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预留安装位置等。到2020年,城镇新建建筑能效水平较2015年提升20%,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超过50%,比2015年翻一番。
在新建建筑节能方面,重点实施绿色建筑全产业链发展行动,加快培育绿色建筑消费市场,定期发布绿色建筑信息,鼓励发展现代钢结构建筑,推动绿色节能农房建设试点。
在公共建筑节能运行与改造方面,支持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市场化方式,对公共建筑进行节能改造。继续做好节能型学校、医院、科研院所建设。
交通节能“有体系”:推进交通用能“清洁化”,提升公共出行比重
“交通运输是石油消费的主要行业,也是节能的重要领域,能源成本占交通运输企业总成本的30%至40%左右。”市节能办相关负责人说,交通运输节能,不仅是推进交通运输绿色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降低企业用能成本的重要途径。
《计划》要求,构建节能高效的综合交通物流体系。一方面,打造完善、无缝衔接、方便舒适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体系,提升公共出行比重。另一方面,加快内河高等级航道及港口等物流节点集疏运体系建设,大力发展铁水联运、公铁联运等多式联运和铁路集装箱运输、水水中转,促进不同运输方式的合理分工和有效衔接,提高铁路和水运在中长距离货物运输中的比重。
公共机构节能“有行动”:率先普及绿色建筑、绿色交通,人均能耗降低11%
此次《计划》将公共机构作为社会行为的示范和标杆,要求“十三五”时期,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降低10%,公共机构人均能耗降低11%。
《计划》提出,公共机构新建建筑率先普及绿色建筑,率先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现按热计量收费,率先实现新购公务用车普及节能和新能源汽车,率先采购和使用节能、节水、环保等绿色产品、设备。并要求,明确公共机构节能目标责任,开展目标评价考核。同时,鼓励公共机构率先开展能源审计,实施用能独立核算,推行能耗定额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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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重点用能单位 节能“不马虎”
重点用能单位是能源消费的主体,此次《计划》把提升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效水平作为实现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的“牛鼻子”,给予重点要求。
《计划》明确,对重点用能单位实行属地管理基础上的分级监管,落实各级节能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责任,严格考核问责。同时,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全市能耗最高的重点用能单位纳入市政府重点监督管理范围,能耗较高的其他重点用能单位,由各县(市、区)负责节能监督管理。
同时,推进节能自愿承诺。鼓励重点用能单位在完成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和节能量目标要求基础上,自愿追求更高能效并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作出承诺。
此外,提升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水平,到2020年全部重点用能单位基本完成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并鼓励重点用能单位利用第三方认证提升能源管理水平和绩效,推动各方采信认证结果。
原标题:到2020年 济宁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超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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